,国外一家媒体在头版刊出关于沃尔玛供应工厂实地调查的长篇报道,指责这家企业将自己的巨额利润建立在对工人的压榨之上。据报道称,该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工作18个小时,每周规定工作7天,每周最长的工作时间达到130小时……而不久前,一名黑人老外乘坐公交车时,想中途下车遭到拒绝后,指着司售人员骂“中国猪”,但司机和售票员始终坚持《员工守则》规定,对乘客“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依然笑脸相迎。
应该说,这两起事件包含了诸多社会因素,对此我们不想深究。但是除此之外,两起事件背后的主角——企业一方,他们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是引发如此类似事件的主导原因之一。由于所在地区、所处行业各不相同,也许大多数企业制定的诸多内部规章制度中没有“超长时间工作”、“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之类的规定,但是细细检视一番,企业内部规章真的完全合理合法吗?企业里到底有多少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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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内部规章之霸王条款
进入一个新公司,员工一般都会拿到公司的员工手册或了解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而一些不完善的内部制度常常有侵害员工利益的条款。员工则为了获得就业岗位不得不忍气吞声。但是,直接的隐患就是造成员工满意度和敬业度的降低。可以说,员工对员工手册是恨多于爱。请细细检视一番,企业内部规章真的完全合理合法吗?企业里到底有多少不合理的“霸王条款”?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这一条款主要存在于服务业。多数受访者认为这是企业将自己的商业利益驾凌于员工个人尊严之上。也有人认为员工加入某个企业就意味着对其规则的认同,而企业的利益是其生存的根本,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职业精神”高于个人的屈辱,“微笑服务”、“跪式服务”的前提都是从业者的认同,既然认同就要遵守。
■进入工厂大门,请放弃一切自治
这是恩格斯的一句名言。一些企业将之作为企业内部规章,要求员工遵守,以求养成企业务实求严的作风,提高企业执行力。但受访者认为,在强调企业文化的今天,要员工进入工厂便放弃一切自治不合适宜,有“霸王条款”之嫌。
■电子监控员工行踪
一些企业为了更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确保员工老实呆在办公桌前,起用复杂的电子跟踪系统,并出台相应处罚规定。受访者认为,这经常侵犯到员工的私人空间,如果管理者每分钟都要检查一次员工的物理位置来判断他们是否在工作的话,那他不是一个合格的管理者。
■恋人、夫妻不得在同一单位任职
这条不成文的规定发生在企业让人不可思议。受访者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婚姻自由,是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竞业禁止:三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
一些企事业单位在劳动聘用合同中要求职工在职期间或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兼职或任职。而这些职工则说,出了所属领域,自己无异于废人。难道,走出少林,一定要废掉武功吗?诸如此类不合理的企业内部规章还不少,在此不一一罗列。这些问题事实上就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化问题。
企业:你需注意这些问题
沈阳京汉房地产人力资源总监吕雪峰认为,员工守则作为企业内部约束员工行为的基本规则,在制定前,首先要对国家相关劳动人事法规进行了解和学习,不要编制出违反国家法律、法令的无效的员工守则;其次,要广泛征求企业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员工守则是企业内部员工规范自己的言行的基本准则,以企业内部员工为主体编制出来的规则更具操作性,同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企业的民主自治作风;第三,制定员工守则不要违背人性,要体现最大的以人为本的理念。
■合法性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是以合法为前提的。凡是违法的内部规章制度一律无效。近些年来,有少数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在工时休假方面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甚至规定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能结婚生育,上下班要搜身检查,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有的还规定了试用期间员工辞职不发工资,员工入职要交一笔保证金等等,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合理性
在劳动法或其部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制定其内部规章制度时要坚持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既要考虑员工的利益,又要考虑单位的利益;既要考虑对员工劳动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又要考虑对员工劳动积极性的激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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